為更好發(fā)揮育人功能和對外展示平臺功能,學校擬對校史館進行升級改造。通過翔實記錄學校創(chuàng)建、變遷和發(fā)展的歷史與文化,追溯過往、緬懷先賢、同時展望未來、啟迪后學。為進一步凝聚共識,加強校友工作,提升校友參與校史挖掘及校園文化建設的力度、深度、廣度,請各辦事處廣泛發(fā)動校友,征集校友典型事跡及校史館館藏資料、實物,不斷豐富校史館館藏資源。有關事項如下:
關于校友典型事跡:
(一)征集內(nèi)容:
1.學校各個歷史時期特別是四校期間(下同)在學科建設、人才工作、教學工作、學生工作、科研工作、民主管理、黨建工作、校園文化等各類重大事件、重要活動中形成的有紀念意義、研究價值的報刊、文獻、照片、文書、筆記、影像、錄音、等資料及其他實物。
2.反映學校各時期的變遷及校園風貌的照片(各時期校園地形圖、學校平面圖特別是早期地圖、標志性建筑、校園風貌照片等)、匾額、碑石(文)以及帶有老校名印記的物品等。
3.教職工編寫的教材、專著、譯著、講義,使用過的教案、教具、儀器、設備、模型;學生的筆記、作業(yè)、試卷、論文等。
4.具有歷史價值或紀念意義的印刷品(如歷屆學生錄取通知書、重要報紙、雜志、簡報等)、證件(如工作證、學生證、借書證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畢業(yè)分配派遣證等)、票據(jù)、實物(如徽標、印章、紀念章、袖章等)等。
5.學校各時期黨政主要領導的照片、任命書等;知名老師的照片、自傳、事跡介紹、媒體報道、著作、手稿、筆記、書信、獎狀、獎品、證書、證章、聘書、任命書、委任狀,有紀念意義的教學和生活用品等。
6.各級領導、社會知名人士及重要外賓來校視察、參觀、訪問或講演的照片、影像資料、講稿、題詞、贈言、紀念品等。
7.學校獲得的省部級以上各類獎狀、獎杯、獎章、獎牌、錦旗等。
8.國內(nèi)外機構(gòu)、人士捐資助學的資料、實物、照片等。
9.師生員工特別是知名教師、校友撰寫的反映在校學習、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。
10.師生員工參加國內(nèi)外各類重要活動、會議、賽事的資料、照片、影像、實物(如作品、獎品、紀念品、證書等)。
11.各類媒體報道學校重要事件、活動、人物的資料。
12.歷屆畢業(yè)生的合影照片、畢業(yè)紀念冊、師生間贈言題錄、同學名錄以及開學典禮和畢業(yè)典禮的照片、影像資料等。
13.校友中的社會知名人士、領導干部、勞動模范、先進工作者及對國家或?qū)W校有突出貢獻的各類人物照片、自傳、事跡介紹、媒體報道、影像資料等;校友贈予母校具有保存和展出價值的資料、實物等;校友個人創(chuàng)作的作品,如:繪畫、書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譜、模型、工藝等。
14.其他有史料價值和陳列價值的資料與實物。
(二)征集方式:
1.接受捐贈。學校提倡無償捐贈,熱誠希望老同志及老同志家屬、能將自己收藏的各類資料、實物捐贈給校史館。
2.復制原件。若捐贈原件有困難,可提供復制件;或者提供原件,學校復制后返還原件。
3.出讓購買。個別貴重物品需要有償提供的,可將原件的照片及其說明寄(送)學校,經(jīng)鑒定、確認后,協(xié)商購買收藏。
4.寄存代管。對珍貴的資料、實物,雙方可簽訂保管協(xié)議,由學校代為保管。
(三)其他事項:
1.凡捐贈、復制、出讓、寄存等材料,學院均發(fā)給證書,以茲紀念。
2.捐贈、復制、出讓的資料、實物歸學校所有,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進行管理和使用。
3.寄存的校史資料,產(chǎn)權(quán)歸寄存者所有,學校將按寄存時達成的協(xié)議,在規(guī)定的范圍內(nèi)使用。
4.無償捐贈的檔案資料,捐贈者可優(yōu)先、無償使用。
5.捐贈者享有著作權(quán)的檔案資料,學校將依法予以保護。捐贈者有特殊要求的,學校將本著對國家、社會、集體有利的原則予以尊重。
(四)征集注意事項:
1.征集年限:學校各歷史時期,重點是四校期間
2.提供資料的需附簡要的文字說明:包括時間、地點、事由、背景、相關人員信息等。提供實物的要附簡要的文字介紹。
3.對于重要的資料或?qū)嵨?,學校也可安排專人登門征集。
3聯(lián)系方式:
電子郵箱:771771866@qq.com
郵寄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(qū)首山路116號福建船政交通職業(yè)學院南區(qū)創(chuàng)新樓3層校友驛站
聯(lián)系人:陳文杰
福建船政交通職業(yè)學院校友會
2022年10月